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济宁北湖度假区社会事务办公室,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全市职业教育跨越发展会议精神,落实《济宁市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推进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加强专业教师的培养,努力建设一支具有先进教育教学理念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拟定2009年暑假期间对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进行市级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培训专业实践操作技能,提升教师获得高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综合能力,提高技能等级水平,立足培训高级工和技师。着重加强专业教师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能力、专业实践操作能力、技术服务和咨询能力、实训设备改造和开发能力、专业开发能力、项目课程和教材开发能力等六个方面的能力建设,逐步提高专任教师中“双师型”教师所占比重,不断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
二、培训专业、范围
培训专业:数控技术应用、普通车工、钳工、焊工、电子电工专业(工种)。上述专业(工种)均设高级班和技师班。
培训范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涉及专业(工种)的教师。
三、培训内容、时间及课时
培训分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实践技能两个模块,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培训占总学时的30%;专业实践技能培训占总学时的70%,各专业(工种)培训总学时为140学时。
培训时间拟定于2009年8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开始,集中培训2—3周。
四、培训考核、颁证
学习期满,由市教育局考核,经考核合格者,颁发由市教育局印制的《济宁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市级培训结业证书》,并记入济宁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参加济宁市职业技能资格鉴定,经鉴定合格者,由济宁市职业技能资格鉴定中心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考核结果由市教育局备案,并作为教师晋升职称的依据。
五、培训地点、经费
培训地点:济宁技术学院。
经费:培训经费由市教育局列支;鉴定费、住宿费由参训教师回单位报销。
六、报名办法
参训教师填写“济宁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市级培训报名表”(附后),县市区所属学校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职成教科统一报送,直属各学校直接报送。报送时间:2009年6月10—12日,报送地点:济宁市教学研究室职研科(环城西路40号)。过期不报,视为弃权。联系人:张磊 电话2214208 13695373753;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及实验实习指导教师的培训工作,广泛宣传,认真组织,按规定时间上报参加市级培训的教师名单,并确保参训教师按时参加培训。
济宁市教育局职成教科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