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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经济开发区——加强《条例》宣传学习,共同守护基金安全

2021/03/28 1.6w 阅读 233 点赞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于2021年2月19日经国务院正式颁布,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条例》规范了监管权限、程序、处罚标准,填补了医保基金监管方面的法律空白,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保障基金安全、促进基金有效使用提供了法律保障。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守好群众的“救命钱”,切实提高医保队伍的职业素养和执法能力,更好履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职能,2月26日,区人社中心组织医保科室工作人员、区定点医疗机构等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熟读《条例》全文,逐字逐句,逐条逐项,吃透悟透,确保《条例》内容深入人心,全员熟练掌握运用。学习过程中,人社中心医保科室工作人员及医院医保经办人员结合我区看病就医实际情况,就《条例》在经开区如何因地制宜,落地生根发挥《条例》最大效用进行了探讨,为后期向群众宣传《条例》政策和规定奠定了基础。



为了让辖区内的群众了解《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3月26日,区人社中心医保工作人员走出办公场所,深入基层进行《条例》宣传。将《条例》政策印制成宣传条幅,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广泛宣传《条例》的主要内容,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重要作用,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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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