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文件公告

济宁市教育局关于承接省级委托行政权力事项的公告

2020/09/01 2.0w 阅读 523 点赞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自2020年8月31日起,以下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由济宁市教育局承接实施,现公告如下:

一、承接实施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

二、责任职责

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委托机关的有关规定,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实施委托事项,按照权责一致原则,依法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接受省教育厅的监督检查指导,不再将承接事项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

三、承接行政权力事项咨询电话和办理地址

济宁市教育局(职业教育科):0537-2319215

办理地址:济宁市太白湖区省运会指挥中心E319办公室。

特此公告。

济宁市教育局

2020年9月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