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文件公告

创建文明城市 共创美好家园

2018/05/28 1.3w 阅读 525 点赞

创建文明城市 共创美好家园
——济宁市教育局致中小学生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目前,我市正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这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一项让我们的生活环境变得更美好的重大利民决策。济宁是我家,文明靠大家,你们是城市的小主人,是城市文明的建设者,也是城市文明的受益者,城市文明离不开广大中小学生的参与和维护。希望你们积极行动起来,为创建活动尽一份心、出一份力,努力争做文明的传播者和践行者。
  一、 自觉遵守文明行为规范
  文明行路:增强安全意识,不乱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栏杆,不成群结队堵塞交通,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文明乘车: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公交车上主动给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让座。
  维护公共场所秩序: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损坏花草树木,正确使用公共设施。
  讲文明语言:在公共场所多讲“请”、“谢谢”、“您好”,多用尊称、敬称,不给同学起绰号。
  科学安排课余生活:远离不健康的网络载体和出版物,远离网吧。
  二、主动参与,积极融入
  知晓创城、关心创城,融入创城,自觉争做文明学生,以优雅得体的文明言行,塑造当代中小学生的文明形象。主动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者活动,参加学校、社区开展的创建文明城市主题实践活动,敢于批评、制止身边各类不文明行为。
  三、宣传创城,传播新风
  向父母、长辈和周围的人积极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关知识,在家庭和社区传播文明新风,动员他们积极投身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争当文明市民,为创建工作喝彩、出力,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做中小学生的好榜样。
  同学们,希望你们迅速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争做创建活动的小标兵,争当文明小使者,让文明鲜花盛开在济宁人的心田,让美丽的济宁变得更有朝气、更加靓丽、更富魅力、更加文明!

济宁市教育局
2014年3月1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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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