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文件公告

关于济宁市第二批、第三批电教骨干教师上报教育教学网络资源建设任务的通知

2018/05/28 7.4k 阅读 342 点赞

          济教电函字[2011]11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济宁北湖度假区社会事务办公室,市直有关学校:

为继续推动中小学教育教学网络资源建设,按照《关于下发〈济宁市中小学教育教学网络资源基地建设方案〉的通知》(济教办字[2008]4号)精神,电教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每年都要承担网络资源建设任务。现对济宁市第二批、第三批电教骨干教师分配第二次网络资源建设任务,每位教师必须上报2个资源,并通过课程资源平台上传。

请各县市区电教中心(站)和市直有关学校通知第二批、第三批电教骨干教师完成选题,于5月31日前上传资源至市平台。请骨干教师一定要认真负责,做出精品,对上传资源质量不高和不能按时完成资源建设任务的,将取消其骨干教师称号。

济宁市电化教育馆

二0一一年四月八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