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教电函字[2011]11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济宁北湖度假区社会事务办公室,市直有关学校:
为继续推动中小学教育教学网络资源建设,按照《关于下发〈济宁市中小学教育教学网络资源基地建设方案〉的通知》(济教办字[2008]4号)精神,电教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每年都要承担网络资源建设任务。现对济宁市第二批、第三批电教骨干教师分配第二次网络资源建设任务,每位教师必须上报2个资源,并通过课程资源平台上传。
请各县市区电教中心(站)和市直有关学校通知第二批、第三批电教骨干教师完成选题,于5月31日前上传资源至市平台。请骨干教师一定要认真负责,做出精品,对上传资源质量不高和不能按时完成资源建设任务的,将取消其骨干教师称号。
济宁市电化教育馆
二0一一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