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文件公告

关于下发《济宁市中小学机器人教育实验室验收工作实施方案》和《济宁市中小学机器人教育实验室验收标准(试行)》的通知

2018/05/28 1.1w 阅读 356 点赞

       济教电函字[2012]23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电教中心(站),济宁高新区、济宁北湖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直各学校:

为落实济宁市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和《济宁市教育信息化行动计划(2011-2015年)》(济政办字【2011】58号),我市于2011年9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中小学机器人教育实验室”建设试点工作。第一批43所试点学校经过近一年的建设,机器人教育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为指导试点学校建好、管好、用好机器人教育实验室,并为今后机器人教育实验室建设工作奠定好基础,按照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于2012年底前对首批机器人教育实验室建设试点学校进行评估验收,验收合格的由市电教馆发放“济宁市中小学机器人教育实验室试点学校”铜牌。为使学校做好评估验收准备工作,确保完成建设任务,现将《济宁市中小学机器人教育实验室验收工作实施方案》和《济宁市中小学机器人教育实验室验收标准(试行)》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希望建设试点学校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对照方案和评估标准开展自查评估,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附件:1、济宁市中小学机器人教育实验室验收工作实施方案

      2、济宁市中小学机器人教育实验室验收标准(试行)

      3、济宁市首批机器人教育实验室建设学校名单

济宁市电化教育馆

二○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