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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育动态

济宁市政府出台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五年规划

2018/05/28 5.0k 阅读 145 点赞

    近日,济宁市人民政府出台了《济宁市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五年规划》。确定济宁市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目标是:到2012年,基本形成以市、县(市、区)公办实验幼儿园为示范,乡镇(街道)公办中心幼儿园为骨干,村(社区)和公办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办园为主体,个人办园为补充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政府、村(社区)和公办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办园率达到80%以上。

    为实现改革与发展的规划目标,济宁市政府要求县(市、区)政府加强对学前教育工作的领导,将农村学前三年教育普及率、乡镇(街道)公办中心幼儿园建成率和幼儿园教师待遇落实情况等列入发展目标,各乡镇(街道)统筹规划辖区内的学前教育,办好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指导村(社区)办好村级幼儿园。建立财政支持、举办者投资、幼儿家长缴费、社会捐资、幼儿园自筹等多元化的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明确办园主体,严格资金管理,保证合理开支,通过幼儿园收费、主办单位资助和财政补贴等形式,使非公办幼儿教师工资高于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8倍以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要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根据公办幼儿园办园规模和定编标准,合理确定幼儿园教师编制,确保公办幼儿园教师配备到位。使市及县级公办实验幼儿园和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园长和专任教师全部为公办教师,村(社区)和公办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办园园长为公办教师。

    要求各幼儿园认真贯彻实施《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坚持保教并重,积极探索学前教育新方法,满足幼儿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需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力量,加强对各级各类幼儿园的管理,要求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配足学前教育专职管理干部和教研人员,切实承担起本辖区学前教育管理和业务指导职责。乡镇(街道)设专职幼教辅导员,负责乡镇(街道)学前教育管理和业务指导。各级教育督导机构把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经费投入、保教质量、教师待遇等内容作为教育督导的重点。对学前教育发展情况和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定期专项督导评估,确保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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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