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直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全面展示我市学校艺术教育的成果,喜庆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山东省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和《济宁市教育局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意见》(济教字〔2015〕5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2018年济宁市第六届学校艺术节(以下简称艺术节)。现将艺术节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立德树人”育人宗旨,以学校为基础,面向全体学生,让每一位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遵循美育特点和学生成长规律,让每个学生都享有接受美育的机会;引导青少年学生在参与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的过程中,培养热爱家乡、热爱祖国的感情,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责任感,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展示我市学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促进学校美育工作健康发展。
二、活动主题
艺术节的主题:“阳光下成长”。
三、活动安排
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校、乡镇活动阶段(2018年3月--6月)。全市中小学校要依据市文件精神,制定本校艺术节实施方案,大力宣传,认真组织,让每一个孩子都参与到学校艺术节中来,每一位学生至少参加1项艺术节活动。达到人人有项目,班班有精彩,校校有特色。活动结束经乡镇评选汇总后,统一上报各县市区教育局体卫艺科。
第二阶段:县市区活动阶段(2018年6月—7月)。在学校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各县市区要评选出优秀艺术表演类作品进行展演,要评选出优秀艺术作品进行展示,检验本辖区学校艺术教育水平。县市区活动结束后,要填写县市区艺术活动统计表(附件6),收集活动相关资料,与推荐作品同时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参加市学校艺术节考核。
第三阶段:市级评选阶段(2018年8月)。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评选,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级比赛。
第四阶段:集中展演阶段(2018年9月—11月)。根据专家评选结果,分项目进行集中展演。具体要求另文下发。
四、项目与分组
(一)项目分类
艺术节分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评选三个大项。
1.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五个项目。上报其它艺术表演项目可另作注明。
2.艺术作品类:绘画、书法(含篆刻)、摄影和其它作品。上报其它艺术作品可另作注明。
3.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
(二)对象与分组
1.艺术节参加对象为全市所有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艺术专业)的在籍学生。分6个组别:城区小学、农村小学、城区初中、农村初中、普通高中组和中等职业学校组。
2.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评选的参加对象为全市学校艺术教师,以及从事中小学艺术教育的相关人员。
五、奖项设立
本届艺术节活动按组别设以下5个奖项
(一)优秀组织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二)艺术表演奖:分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5个项目,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三)艺术作品奖:分绘画、书法(篆刻)、摄影3个项目,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四)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五)先进个人奖:艺术节目、艺术作品一等奖作品的指导教师;2018年全市学校艺术节优秀组织人员。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供保障。市教育局成立全市第六届学校艺术节组委会(见附件1),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展演活动经费,为活动提供有力保障。严禁任何单位向学生收取任何活动经费。
(二)认真组织,注重实效。各县市区要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坚持勤俭节约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力戒形式主义,杜绝功利化、时尚化、成人化现象。
(三)重视宣传,扩大影响。利用电视、网络、报纸、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展演活动的特点和亮点,提高学校艺术教育的社会影响力。
(四)注重总结,促进发展。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对艺术节活动的组织、实施、成效、经验等进行总结,促进艺术节活动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同步健康发展。
附件:1.济宁市第六届学校艺术节组委会名单
2.济宁市第六届学校艺术节项目报送要求
3.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评选方案
4.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申报书
5.济宁市第六届学校艺术节参评作品报送表
6.济宁市第六届学校艺术节县市区开展活动
情况统计表
济宁市教育局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