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我市提前一年在全省率先启动了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工作,按照“在实践中试点先行,边探索边完善边提升”的工作思路,选定吉祥小区、望湖小区、仙东片区和博古庄小区等4个小区(总建筑面积33.54万平方米,投资额5030万元,受益家庭 4313户)作为试点,在主城区试点推进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2015年,又在城区筛选了 55个老旧小区进行整治改造,总建筑面积281.52万平方米,投资额4.22亿元,受益家庭3.79万户。
2016年,伴随着全市旧城改造力度的持续加大,市委、市政府对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的重视程度也不断加大,将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列入“为民所办实事”之一,并作为民生工作线重点工作内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多次进行视察指导,各县市区也持续加大改造力度,全市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顺利完成年度任务。计划2016年实施的全市121个老旧住宅小区实施整治改造项目,总建筑总建筑面积656.63万平方米,投资额9.85亿元,受益家庭6.95万户。截至2016年底已全部开工,开工率100%,竣工96个,竣工率79.3%,高于全省36.5个百分点,开工率、竣工率均居全省前列。全市共竣工5.07万户、面积449.45万平方米,竣工项目完成投资6.74亿元。
项目改造涉及的9个县市区、121个小区(其中,任城区36个,兖州区12个、高新区8个、曲阜市4个、邹城市50个、微山县1个、鱼台县4个、金乡县2个、嘉祥县3个),除任城区、鱼台县、嘉祥县、金乡县、济宁能源发展集团外,其他县市区均全部竣工。
积极对上争取扶持资金。在落实配套资金及争取国家、省专项奖补资金方面,我市共争取省专项奖补资金7187万元(含省直管县金乡68万元),争取数额位居全省第三。2015至2016年,我市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与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进行有机结合,争取并获得国家、省节能改造资金3228万元。同时,按照2016年省住建厅等14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全省老旧住宅小区专业经营设施设备改造升级及相关工作的通知》,积极督促供电、供水、供热、供气、通讯、公安消防支队等单位落实管线设施设备改造升级资金。
不断提升工作标准规范。不断规范提升老旧住宅小区改造标准,做到更加科学合理、系统可行,2016年10月,我市制定的《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技术导则》(修订版)被省住建厅作为《山东省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技术导则》的重要参考资料,我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标准和做法,得到了省住建厅的高度认可,聊城、威海、枣庄等省内地市及辽宁省营口市、广东省清远市等外省市多次到我市观摩学习,给予了较高评价。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全市计划对115个老旧住宅小区实施改造,惠及居民2.7万户,建筑面积244.25万平方米,计划投资额约6.6亿元。在总结应用好前三年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成果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抓好项目前期准备。加快推进未竣工的25个老旧住宅小区的整治改造工作,力争2017年上半年全部竣工;做好2017年计划实施的115个改造项目的资金筹集与落实,加快办理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确保115个改造项目早谋划、早启动。
二是强化项目督导检查。加大现场督导检查力度,对工作和进展滞后的实行跟踪调度、挂牌督办。同时严把工程质量安全关口,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改造项目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三是抓好物业管理衔接。对已实施改造的老旧住宅小区,主动引导物业企业跟进服务;落实省住建厅《关于推进全省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的意见》要求,对接管老旧小区的物业企业给予专项补助,确保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后物业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小区居民环境有效提升。
四是强化资金筹集管理。充分利用县市区财政资金和省、市级奖补资金共同推动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落实好供水、供电、热力、通讯等专业专营单位管线改造资金。严格资金使用与管理,坚持专款专用、厉行节约、公开透明的原则,强化廉洁自律、资金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是破解飞线治理难题。积极推广飞线治理的“兖州模式”,采取市场化运作等方式,加强各类飞线的统一整治管理。针对“飞线”问题对联通、移动、电信、广电及长城宽带等通讯公司进行督查协调。要求对通讯线路、设备实施整改,规范安装、去旧留新、合理规划,保证老旧住宅小区内线路、设备整齐划一、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