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各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
为切实加强技能型、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展示职业学校学生积极向上、奋发进取的精神风采和熟练的职业技能,经研究确定,于2009年11月6日至10日在邹城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济宁卫生学校、济宁市建设学校举办2009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1.计算机类:网站设计、动画片制作、计算机组装与维修。
2.机械加工类:数控车工、普通车工、钳工、焊接(v型坡口板对接平焊和水平固定管单面焊接双面成型两项)。
3.电工电子类:电工、电子产品装配与调试。
4.财经类:会计电算化(珠算技术,点钞,会计电算化三项全能)。
5.护理:
6.幼师:普通话(讲儿童故事)、简笔画、手工(折纸)、弹唱、舞蹈。
7.建筑:
8.服装:
9.礼仪:(社交礼仪)。
10.诗歌朗诵:
二、组队人数及比赛用时
1、组队人数
计算机类、机械加工类、电工电子类、建筑类每代表队均为3人。财经、护理、服装、幼师每代表队为5人,以上均为个人项目。社交礼仪,诗歌朗诵8—12人,为团体项目。
2、竞赛时间
网站设计150分钟,动画片制作150分钟,计算机组装与维修100分钟。数控车工的软件应用考试60分钟,加工操作180分钟;普通车工120分钟,钳工180分钟,v型坡口板对接平焊40分钟,水平固定管单面焊接双面成型40分钟。电工120分钟,电子产品装配与调试240分钟。珠算技术30分钟,点钞3分钟,会计电算化40分钟。护理20分钟(按省标准举行)。幼师50分钟。服装按省标准举行。社交礼仪6分钟。诗歌朗诵6分钟。
三、参赛范围
全市各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2009年度在校生。
四、比赛程序、地点
比赛程序:(见附件2)
地点:邹城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济宁卫生学校
济宁市建设学校
五、奖励办法
1.个人决赛根据竞赛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参赛人数的10%设个人一等奖,20%设个人二等奖,30%设个人三等奖。团体项目据参赛队数按10%、20%、30%设团体一、二、三等奖颁发奖杯。对获奖选手及获一等奖的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2.根据各代表队参加的项目、成绩及组织工作情况,设优秀组织奖。
3.已颁布国家职业标准的竞赛项目,按照有关规定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获一等奖的选手颁发中级资格证书,获二等奖的选手颁发初级资格证书。
4.大赛决赛期间,市经贸委组织有关企业现场观摩,有意向的企业可签订用工协议。
六、参赛要求
1、参加普通车工、数控车工、钳工、电工、焊工比赛的代表队,须统一着工作装,戴工作帽,做好安全防护。礼仪和诗歌朗诵比赛各代表队要统一着装。
2、各代表队应按时报到参加比赛,过时取消参赛资格。
3、各参赛学校要安排一名校级领导带队,专业指导教师陪同,妥善安排参赛事宜,确保安全、准时参加比赛。
七、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大赛组委会(见附件1),各县市区和各中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工作,要成立大赛专门机构,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切实抓好组织工作。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把技能大赛的参赛组织情况和成绩作为今后对学校评价和考核的依据。
济宁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组委会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