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教师科函〔2016〕24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济宁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发局,市直各有关学校:
根据《济宁市教育局关于评选济宁市第三届名校长的通知》(济教字〔2016〕65号)精神,济宁市第三届名校长评审委员会共收到各县市区以及市直学校推荐人选材料84份。8月17日—8月18日,济宁市第三届名校长评审委员对参评人员进行了答辩评议和材料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拟定了济宁市第三届名校长考察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对象
通过民主推荐、组织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的第三届名校长人选60名(名单见附件2)。
二、考察方式及步骤
主要采取民主考察、个别谈话、必要时查看有关资料等方式进行。具体分以下五步进行:
1.征求意见。考察组首先征求考察对象所在学校有关领导同志的意见,讲明考察意图和工作安排,就考察工作听取意见。
2.民主考察。民主考察分会议投票征求意见和个别谈话征求意见两部分进行。
民主征求意见会由考察人选所在学校领导同志主持,考察组组长讲话。考察组负责发放、收集、汇总《济宁市第三届名校长人选征求意见表》(见附件1)。参加会议投票的人员范围:学校教职工人数50人以下的,原则上全体教职工参加投票;50人以上的,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和全体高级教师职称人员参加投票。
参加个别谈话的人员范围: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和教师代表共10人左右。
3.查阅资料。认真查阅人选的工作日志、工作计划与总结等,全面了解人选的工作基本情况。
4.提出建议。考察结束后,考察组要对了解的情况进行全面辩证分析,实事求是地作出客观公正评价。在此基础上,形成考察报告,提出人选建议。
5.总结汇报。(1)考察基本情况,包括考察时间、方式、参加民主推荐的范围及人数等。(2)人选的基本情况、主要表现及民意情况。(3)考察组对人选使用的建议。
三、组织领导及时间安排
市直学校济宁市第三届名校长人选由市教育局考察,从市教育局教师教育、人事、基教等科室抽调人员组成考察小组。
各县市区济宁市第三届名校长人选委托本县市区教育局考察,从县市区教育局教师教育、人事、基教抽调人员组成考察小组。
全部考察任务务必于9月1日前结束,并于9月2日前将考察情况汇总报市教育局教师教育科,同时上报电子版,邮箱:jnsjyjsxk@163.com。
四、考察工作纪律
考察工作要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市委组织部有关考察工作的纪律。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实事求是地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评价人选,提出建议,撰写考察材料,都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二要增强保密观念,严守工作机密。对考察情况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除按程序向组织汇报外,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跑风透气。
三要清正廉洁,严以律己,不得向考察单位提出额外要求。
四如有违反组织程序和考察纪律者,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处理。
附件:1. 济宁市第三届名校长人选征求意见表
2.济宁市第三届名校长考察人员名单
济宁市教育局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