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教育基金会正式批准济宁市教育局设立山东省教育基金会济宁助学基金。
济宁助学基金将按照山东省教育基金会章程规定,负责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国内外社会团体和个人自愿捐赠的资金进行筹集、管理和使用;资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救助贫困教师,奖励优秀教师和学生;负责将基金用于扶持薄弱学校和改善办学条件,资助符合山东教育发展规划和目标的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科研、师资培训等项目。
山东省教育基金会济宁助学基金的设立将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扶贫济困、助学救危的能力,更好地为困难师生服务,为促进我市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