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9年济宁市属事业单位第二批“优才计划”公告》规定和要求,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单位第二批“优才计划”进入现场资格审查阶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核时间
2019年6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二、审核地点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宁市任城区洸河路74号)十四楼1413房间。
三、有关要求
网上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需本人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并按照《2019年济宁市属事业单位第二批“优才计划”公告》规定的内容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2019年济宁市属单位“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2019年5月30日之前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4)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5)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6)一寸近期同底版照片3张及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填报的信息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资格审查部门网站公布。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场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报名时所留电话须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及后续工作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