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监督管理,促进全市房地产中介市场稳定,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有关法规办法,经各房地产经纪机构申报,各县市区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部门对辖区内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了登记,现将已登记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名单予以公示:
附件:各县市区房地产经纪机构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1、
鱼台县.xlsx
2、
邹城市.xlsx
3、
兖州区.xls
4、
高新区.xlsx
5、
嘉祥县.xlsx
6、
金乡县.xlsx
7、
梁山县.xlsx
8、
曲阜市.xlsx
9、
任城区.xls
10、
泗水县.xlsx
11、
太白湖新区.xlsx
12、
微山县.xlsx
13、
汶上县.xlsx
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请广大人民群众办理中介业务时慎重选择房地产经纪机构。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