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在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之际。由济宁市委宣传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司法局联合主办、济宁高新区管委会承办的“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在济宁市新世纪广场举行。济宁市教育局通过现场讲解和发放宣传页等形式,全方位展示学校普法和家校合育青少年普法相结合的形式推动青少年普法教育的积极成效。
近年来,济宁市教育局高度重视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学校普法教育主阵地作用,将普法教育融入深化教育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推进法治教育工作中。通过开展“宪法小卫士”“宪法晨读”“国旗下讲话普法活动”等活动,全力营造法治教育环境,推动普法知识入耳、入脑、入心,积极打造“典型引路、全面铺开、合力推进”的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新局面。
(拟稿:丁大庆 审核:班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