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鲁人社字〔2018〕126号文件做好2018年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2018/05/02 1.3w 阅读 343 点赞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各大企业、高等院校: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126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精神并结合以下要求,做好本地区、本部门(单位)2018年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

一、推荐选拔数量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达我市的指标,综合考虑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分布情况,各推荐单位推荐数量如下:

(一)专业技术人员推荐数量。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可推荐不超过2名人选。

(二)高技能人才推荐数量。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可推荐不超过1名人选。

二、推荐选拔程序

推荐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隶属关系自下而上、逐级向上推荐。市属高等院校、市管大企业可直接推荐上报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部门所属或管理的企事业单位,由其主管部门推荐;各县(市、区)企事业单位,以及非公有制单位的人选,由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推荐。

推荐单位组织推荐本单位人选时,要认真组织同行专家评议,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没有进行专家评议或专家评议没有通过的,不得作为推荐人选。推荐人选须按专家评议结果排序,并在上报前,将拟推荐人选名单、排序及《推荐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2种样式,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分别填写)等推荐人选的推荐材料,采取在显要位置张贴公示公告、单位网站公示或内部局域网公示等2种以上易于周知的方式,在拟推荐人选所在单位、推荐单位同时公示2天,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根据选拔条件,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评议推荐,确定拟上报人选。

三、材料报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在www.zhichen.com.cn网站下载,其余表格可登陆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nsi.gov.cn/col/index.html“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各推荐部门(单位)务必于5月9日前,将推荐人选的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逾期不予受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包括:“推荐选拔情况综合报告”、《推荐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推荐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六公开”监督卡》《2018年推荐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材料,以及推荐人选的.RPU格式的数据库文件。报送电子版材料刻录光盘或者发送电子邮件均可。

联系人:颜芬

联系电话(传真):0537-2967959

电子邮箱:jnzgk@126. com

附件:相关附件.rar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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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