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上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实施十周年之际,山东省普通话推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在济南召开,副省长、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任黄胜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全面总结了我省语言文字工作10年来取得的显著成绩,并对下步语言文字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会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大力提高普通话推广普及水平和规范汉字使用能力。要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培养目标和有关课程标准,纳入城市精神文明、行业机关文明和校园文明建设体系。加快推进城市语言文字达标评估进程,2012年底各市要全部完成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
我市语办、市人社局等4个单位被评为山东省普通话推广先进集体,有4名同志荣获山东省普通话推广先进个人称号。
这次会议上,滨州、济宁两市作典型发言。市教育局副局长、市语办主任刘加庚代表济宁市作了题为《身体力行 担当责任 依法推进语言文字工作》的典型发言,从依法推普、依法测试、依法迎评三方面做了详细工作经验介绍,特别是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迎评高层推动、宣传发动、活动带动、部门联动“四动工作法”受到与会领导的高度认可和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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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语言文字工作受到省语委表彰
2018/05/28 1.2w 阅读 303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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