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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公告

关于加强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18/05/29 9.3k 阅读 516 点赞

济教字〔201819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直各学校:

  冬春季是流感、水痘、麻疹、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脑膜炎、结核病等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为确保全市各学校春季学期开学前后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有效防控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在学校发生和蔓延,保障学生身体健康,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工作部署。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工作,主动加强与卫生计生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本地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情况,做好防控工作部署,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卫生计生部门的协同配合下,结合学校实际和特点,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

二、落实晨检制度。各县市区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要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要求校医与班主任密切配合,做好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做到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开展健康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一次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学生了解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基本知识,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提高学生的卫生防范意识。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还可通过发放学生健康生活提示等形式,向家长宣传常见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和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四、保持环境和个人卫生。各级各类学校要注意维护学校环境卫生,保持环境清洁。在新学期开学前,要对校内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理和检查。在学校开学时,要加强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要指导和督促学生注意个人卫生,勤换衣,勤洗手,不共用毛巾手帕等。

五、酌情减少大型室内集体活动。在已发生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或呼吸道传染病发病率明显上升的地区,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停止大型室内集体活动。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锻炼时间,增强学生体质。

  各县市区教育局接到本通知后,要迅速把通知内容传达到本行政区域内每一所学校,切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附:关于加强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济宁市教育局

2018228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