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申报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的
情况公示
根据山东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标准>的通知》(鲁建城字〔2006〕76号)和《关于印发 <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建发〔2011〕15号)等文件,济宁市住建局组织专家对曲阜市自来水公司申报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的情况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018年5月4日-5月14日),对曲阜市自来水公司申报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城市供水二级有意见的可以举报或反映情况。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据可查、有法可依。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市住建局地址:济宁市洸河路74号1408房间
投诉受理电话:0537-3239872 邮编:27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