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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抓实干惠民生

2012/12/12 2.8k 阅读 156 点赞
真抓实干惠民生
——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委副书记、
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张学峰
《济宁日报》记者  丁庆新
      日前,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召开第一次全体人员会议,标志着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整合已经完成,机构正式运行,我市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体系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就社会普遍关注的有关问题,记者采访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委副书记、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张学峰。
记 者:组建社会保险事业局有何意义?
张学峰:按照全国、全省统一部署,根据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我市整合机关事业保险处、劳动保险处、社会医疗保险处、农村养老保险处,组建成立了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这是市委、市政府按照上级要求,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也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促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加快建立我市统一的社会保险体系,有利于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节约行政成本,有利于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社会保险服务。
记 者:社会保险事业局有哪些职能?
张学峰:按照市编委的批复意见,新成立的社会保险事业局主要职责是,拟定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五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支付、管理和运营等工作,经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女职工生育保险等业务。
记 者:当前我市社会保险工作面临的形势是什么?
张学峰:近年来,我市不断健全完善社会保险体系,社会保险待遇不断提高,惠及民生的力度不断加大。截至目前,全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93万人、211万人、81万人、67万人、58万人,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规模达90多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比省规定提前一年实现全覆盖,参保人数达429万人,106万名60岁以上城乡居民按时足额领到了养老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有所补问题得到了有效保障,为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随着社会保险工作的不断推进,社会保障事业的不断发展,我市社会保险工作也面临新的困难和挑战。一是社会保障工作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十分关心、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的热点敏感问题。社会保障工作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医疗保险实行全市一证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服务、在社区门诊看病报销医疗费等已先后列入市政府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企业退休人员连续八年提高退休待遇,工伤和失业人员连续提高待遇标准,生育女职工医疗费个人零负担等,都成为人社部门为民办的实事,成为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的工作,必须确保完成任务。二是社保基金支撑能力面临新压力。一方面,社会保险扩面资源空间越来越小,基金征缴难度不断加大;另一方面,在社会保障制度无缝覆盖的大背景下,随着“老龄化”时代的提前到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数越来越多。目前,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已达到22万人,每年需要发放退休费50多亿元。三是社会保险事业局的经办业务已经成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重要的对外服务窗口,业务经办怎么样,服务水平如何,直接影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形象,我们决不可有丝毫松懈。
记 者:社会保险事业局作为新机构,下步将如何开展工作?
张学峰:社会保险事业涉及千家万户,社会各界十分关注。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我们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委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大局观念、纪律观念和服务观念,增强责任意识、团结意识和担当意识,不断提升工作标准,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到新班子要有新作为、新队伍要有新形象。一是加大工作推进力度。认真分析、科学谋划、合理制定重点工作目标,全面建立目标考核、绩效管理制度,为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抓出成效奠定基础,争取我市的社会保险工作在全省有位次、在全国有亮点。近期将着重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提请市政府出台提高医疗保险报销额度的意见,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救助金最高支付限额由20万元提高到25万元、城镇居民由10万元提高到13万元,从2013年起执行;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费一票征缴和社会保险基金调剂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增强社会保险基金保障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全市社会保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在全市全面落实生育保险医疗费职工个人零负担,生育女职工政策范围内医疗费全额进行报销。二是切实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坚持不懈地抓好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工作措施,增强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坚持廉洁从政,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建立依法行政、快捷高效、便民利民的服务型部门,不辜负市委、市政府的期望,不辜负人民群众的重托,为全市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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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