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我市召开全市学校校方责任保险工作会议。市教育局纪委书记徐慧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并学习了中央、省关于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完善校园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的文件精神,市勤工俭学管理处对前期校方保险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徐慧要求各县市区要树立大局观念,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大力宣传开展校方责任保险的重大意义,提升学校对责任保险的认知度,促进学校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服务体系,为打造和谐校园、平安校园做出不懈努力。
据了解,学校校方责任保险的基本范围包括因校方责任导致学生的人身伤害,依法应由校方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投保范围为由国家或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保险费为每生每年5元,每人每年累计赔偿限额为30万元,每所学校每次事故累计最高赔偿限额4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