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文件公告

关于举办济宁市第三届微课大赛暨2016年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

2018/05/28 1.0w 阅读 526 点赞

济教电函字[2016]7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电教中心(站),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促进资源共建共享,根据山东省电化教育馆《关于组织2016年全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精神及2016年度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安排,现就组织我市第三届微课大赛暨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范围

中小学、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及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教师、电教教研人员。

参评作品必须是未公开发表、未参加过我馆组织的评比活动的作品。

二、项目设置

1、基础教育组:课件、课例、微课、学科主题社区。

幼儿教育:课件、课例、微课。

特殊教育:课件、课例、微课。

教学点:教育资源应用教学设计方案、教育资源应用课例。

2、中等职业教育组:课件、精品开放课程、微课。

各项目制作要求和评审标准参照中央电化教育馆《第二十届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指南》执行。

三、评选程序和办法

按照“层层发动、逐级评选、择优推荐”的原则,希望各县市区电教站各学校认真做好评选组织和推荐工作,层层评选,严格把关,确保公平公正。

四、评选指标分配

评选指标分配名额(见附件1)。微课评选根据县市区和市直学校上传作品数量,按照10%的比例分配参评作品名额。

各县市区在分配参评指标时,要统筹兼顾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职业学校各个层面。上报市级参评数量不得突破分配名额。

五、评奖比例及表彰奖励

本次评选活动将设一、二、三等奖,由市电教馆统一颁发证书,行文表彰。希望各县市区电教站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按照评审标准严格把关。

六、评选活动要求

1、各单位于6月25日前报送作品,报送形式市馆将另行通知。

各单位将作品汇总统计表(见附件2 )和作品登记表(见附件3),由报送单位汇总,纸质汇总表加盖公章,和电子稿一并报送。

2、省交流展示活动优秀作品将推送中央电化教育馆,参加“第二十届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见附件5)。同时,对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具备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特点的课例、微课作品,将推荐参加组织的“第十四届全国小学、初中、高中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优质课大赛”,具体要求请参照教育部数字化学习支撑技术工程研究中心《第十四届全国小学、初中、高中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优质课大赛通知》(见附件6)。

联系人:隋海荣 赵阳联系电话:2651693

附件 :1、2016年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名额分配表

2、2016年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汇总统计表

3、2016年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参评作品登记表

4、关于组织2016年全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

5、第二十届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通知及指南

6、第十四届全国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优质课大赛通知

   (点击下载附件)

济宁市电化教育馆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下载: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