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教师函〔2013〕21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济宁北湖新区社发局,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2013年教师和校长培训工作计划,结合各县市区中小学校长任职情况,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九期初中校长提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主要开设“管理创新与学校发展”、“教育法规与政策”、“当代教育理论专题”、“学校心理专题”、“学校安全管理”、“教育教研专题”、“教育评价专题”等课程。
二、培训方式
根据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有关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采取培训与调研相结合、集中授课与分散研讨相结合的办法。学习时间为300学时,其中集中授课为40学时,其余为分散学习时间。参训校长达到规定学时,完成规定作业,经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和验印的《山东省中小学校长提高培训合格证书》。
三、培训对象
已取得任职资格培训证书但未参加过校长提高培训班的全市初中校长和副校长。
四、要求
(一)培训时间:2013年12月1日下午报到,12月2日至12月6日集中学习。分散研修时间为12月中下旬到明年4月下旬。
(二)报到地点:济宁教育学院(原金乡师范学校)。地址:金乡县城中心东路37号。
(三)培训费用:每人每天食宿费100元,不收培训费。
(四)请参训校长报到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山东省中小学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本人“教师编号”和2寸免冠照片三张(用于学员成绩登记表和提高培训合格证书)。
(五)请有书法、绘画特长的校长,自带一幅书画作品,交培训中心展评。
(六)请各县市区于11月26日前将参训校长名单报市教育局教师教育科。联系人:白圣波,联系电话:2314474,邮箱:jnsjyjsxk@163.com
中小学校长提高培训是一项关系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妥善安排,务必使参训校长按时参加培训,如发现有他人代替培训者,将取消培训资格,并通报批评。
济宁市教育局
201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