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教仪字〔2015〕6号
各县市区教学仪器站,济宁高新区、济宁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学仪器科,市直各小学:
现将《济宁市小学“进实验室,评实验课”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济宁市教学仪器供应站
2015年3月30日
济宁市小学“进实验室,评实验课”
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探索小学实验教学课堂改革新模式,提高广大实验教师的教学水平,决定2015年上半年在全市小学开展“进实验室,评实验课”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小学“进实验室,评实验课”活动,进一步提升课堂教学水平,提高小学实验教学质量,充分发挥小学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让每位实验教师上好实验课,成为一名优秀的实验教学能手。
二、组织形式
市教学仪器供应站届时组织实验室工作专家成立市“进实验室,评实验课”活动评课小组,深入所在学校开展评实验课活动。
三、活动要求
(一)评课范围及数量:小学科学。每个县市区听3节实验课(其中,任城区、邹城市各4节,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各2节),市直小学各1节实验课。
(二)评课要求:1、坚持“客观、公开、公正”的评课原则,保证结果的真实性。
2、每次听课做到听后即评,要对实验目的要求、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基本功、教学效果等逐一进行。
3、对教学能力强、教学效果好的教师及时表扬,对评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纠正。
4、授课教师教案要与课程表上内容一致,不得为听课随意调换授课内容,打乱正常教学秩序。
(三)评课要求:各县市区、市直各小学都要成立专门的评课小组,制定详细评课计划,层层开展评课活动,鼓励广大实验教师人人上好实验课、参评实验课,掀起开展“进实验室,评实验课”活动的高潮。参评名单按要求公示后,于2015年4月30日前将参评教师申报表(见附件1)上报市教学仪器站。联系人:李锋。联系电话:2677866。
(四)评课时间:2015年5月上旬。
四、表彰奖励
开展小学“进实验室,评实验课”活动,是调动全市广大实验教师工作积极性的一项重要举措。市教学仪器站将根据《济宁市小学“进实验室,评实验课”活动课堂教学评价标准》(附件2),对参评课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点击下载附件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