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教师函〔2013〕20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社发局文教处,市直各学校:
为一步促进高中新任教师专业成长,提升教育教学技能,适应高中课程改革需求,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市高中新任教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2年以来招聘的高中新任教师。
二、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新任教师了解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等有关政策法规,了解高中教育教学的基本要求,树立教育教学新观念,掌握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学基本技能,以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为教师专业成长打下基础。
三、培训内容
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班主任工作、有效教学、教学技能等。
四、要求
(一)报道时间:2013年11月21日下午5:00前报到,11月22日至11月24日集中学习。
(二)报到地点:济宁教育学院(原金乡师范学校)。地址:金乡县城中心东路37号
(三)培训费用:每人每天食宿费100元,不收培训费。
(四)请参训教师报到时带本人身份证、“山东省中小学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本人“教师编号”和2寸免冠照片两张(用于学员成绩登记表和培训合格证书)。
(五)请有书法、绘画特长的教师,自带一幅书画作品,交培训中心展评。
(六)请各县市区于11月15日前将参训教师名单报市教育局教师教育科。联系人:白圣波,联系电话:2314474,邮箱:jnsjyjsxk@163.com
高中新任教师培训是中小学教师教育的重要内容,是新教师成长的关键环节。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周密安排,精心组织,保证培训工作的有效实施。
济宁市教育局
201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