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管理局),济宁高新区市政建设管理局、太白湖新区建设局、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局属各单位:
2017年汛期即将到来,各种恶劣性天气增多,暴雨和集中强降水频发,极易导致土质疏松,给房屋建筑特别是旧房屋建筑带来安全隐患。为切实掌握各单位办公用房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解除危险隐患,确保使用安全,决定对全系统办公用房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各单位现使用的各类办公用房及其附属设施用房。
二、排查方式
本次排查活动主要采取单位自查整改的方式进行。
三、排查内容
(一)建筑结构方面:建筑物地基、基础、墙体、梁、柱、楼板、屋面是否有开裂、变形现象;平房的铁(木)柁、檀条(钢屋架)是否存在断裂、腐朽、虫蛀(锈俊、开焊)现象;房屋装饰装修中是否有拆改房屋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行为,外墙装饰装修及玻璃幕墙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二)危房处置方面:原已列入观察使用、处理使用的房屋使用情况;停止使用和整体拆除的房屋是否已停用或被拆除,有危险点或局部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采取技术措施排除危险。
(三)排水管网方面:房屋、地下停车场、办公区院内及院墙周围排水是否通畅,房屋周围散水土质状况是否良好,防洪措施是否切实可行,办公区院内各种管网、管线及树木是否有安全隐患。
(四)设施设备方面:消防、电梯、避雷、配电、供水等设施设备是否按照规定配置,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预案是否切实可行,各种设备运行是否安全、是否有日常保养记录。
(五)电路管线方面:建筑物内及办公用房内各种管线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线路损坏,所使用的电器是否符合安全规定、有无过载、短路、接触不良、漏电等情况,门窗是否完整、有无脱落隐患。
(六)安全管理方面: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是否完善和落实;是否对本单位所有办公用房建筑安全及电梯、 消防、安防系统等设施设备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做记录,是否建立有安全检查台账。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排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简单问题要及时处理,复杂问题要结合实际制定措施和方案加以解决。
2、按照“谁使用管理,谁负责整改”的原则进行全面排查,保证质量。排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以及需要做进一步检测确认的房屋,要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后提出实施改造和加固方案并加以落实。
3、请各单位于2017年6月23日前将排查及整改结果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报市住建局办公室。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