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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2016年度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将全面开展

2016/01/28 8.0k 阅读 149 点赞

1月26日—27日,市社保局在建行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安排部署2016年度全市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市直单位近300余人参会。

会上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度社会保险待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将在我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领取待遇的机关事业、企业、灵活就业、个体缴费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和符合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领取人员纳入本年度认证范围,重点放在高龄人群、供养直系亲属、异地居住领取社保待遇人员,并对历年暂停发放人员进行继续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

《通知》要求,自今年起,要在全市范围内实现本地居住人员认证、异地居住人员认证两项业务互为补充、有效结合,推动资格认证工作常态化。认证采取集中认证与平时认证相结合、“面对面”认证与“背靠背”认证相结合、社保单独认证与部门联合认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高龄、身体状况欠佳、行动不便的认证对象,认证单位将实行上门服务。同时,将继续利用民政殡葬信息、公安户籍信息及疾控死亡信息等数据进行比对核实。异地居住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的认证,由参保单位采集本单位在省外、市外居住退休人员信息,社保经办机构利用部级“异地退管系统”委托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展协助认证。《通知》还要求各县(市、区)及市直各参保单位认真落实《社会保险法》及有关社保政策规定,充分运用资格认证结果,认真执行《山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规定》,严厉打击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行为。

市社保局供稿

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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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