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文件公告

关于组织全市中小学优秀教育网站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8/05/28 1.9w 阅读 314 点赞

济教电函字[2009] 35号



各县市区电教中心(站),济宁高新区社发局文教处,济宁北湖度假区社会事务办公室,市直各学校:
    随着我市教育网络的建设和发展,学校网站建设工作也得到迅速推进,并在教育教学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教育网站的建设和应用,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中小学优秀教育网站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评范围
    1、校园网站:小学(包括幼儿园)、初中、高中(职业学校)校园门户类网站。
    2、学科教学网站:教师为学科课堂教学设计的教学(学习)网站,学科内容不限,但必须体现探究性教学理念和方法,提供网络学习资源。
    3、专题资源网站:教师为指导研究型学习或学科教学需要,围绕某一专题创作、收集或链接的教育教学资源集合,包括文本、图片、音频、视频剪辑、动画、多媒体课件、网站链接,并以专题学习的形式组合资源,专题内容不限。
    二、参评要求
    1、参评网站需提供能在互联网上浏览的网址(域名或IP 地址),域名不能解析或网站无法打开,视为弃权处理。
    2、参评网站必须以单位名义报送(《教育网站参评表》见附件1),并附有网站简介(500 字以内)。
    3、参评网站按小学(幼儿园)、初中、高中(职业学校)分组报送。
    三、报送要求
    县市区学校网站,经各县市区电教中心(站)初评后统一报送,每县市区报送数量不超过10个,并要适当考虑各类教育网站的报送比例。市直学校直接报送。报送材料时要同时报送表三的电子文档,报送时间截止到 2009年10月 20日之前,逾期未报的视作弃权。
    四、评选办法
    从2009年10月21日至10月31日组织有关专家,依据《教育网站评价标准》(见附件2)在线浏览评定。
    五、奖项设置
    参评网站按小学(含幼儿园)、初中、高中(职业学校)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曼      联系电话:2651659
    邮箱:xuman9669@163.com

    附件:1、《教育网站参评表》
          2、《教育网站评价标准》
          3、《优秀教育网站参评明细表》

济宁市电化教育馆
二OO 九年九月十八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