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文件公告

济宁市教学仪器供应站关于印发《济宁市普通高中

2018/05/28 4.1k 阅读 465 点赞

                             济教仪字〔2017〕2号

各县市区教学仪器站,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教学仪器科,市直各高中:

现将《济宁市普通高中“进实验室,评实验课”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济宁市教学仪器供应站

2017年2月16日

济宁市普通高中“进实验室,评实验课”

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探索实验教学改革新模式,提高普通高中实验教师的创新能力和教学水平,决定2017年上半年在全市普通高级中学开展“进实验室,评实验课”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开展“进实验室,评实验课”活动,目的是提升课堂教学水平,提高理科实验教学质量,强化学生创新能力和动手能力培养,充分发挥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进一步调动全市广大实验教师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位实验教师备好实验课、上好实验课,尽快成为一名优秀的实验教学能手。

二、组织形式

从市中小学实验室专家库中抽取人员,组成市普通高中“进实验室,评实验课”活动评选小组,采取“评课进校、方便师生”的方式,深入高中学校开展评课活动。

三、活动要求

(一)评课范围及数量:高中物理、化学、生物。每个县市区每科报1节共3节实验课(其中,兖州区、泗水县、金乡县各4节,任城区、邹城市各5节),市直高中各1节实验课(理、化、生3科任选1节)。

(二)评课要求:1.坚持“客观、公开、公正”的评课原则,保证结果的真实性。

2.每次听课做到听后即评,要对实验目的要求、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基本功、教学效果等逐一进行。

3.对教学能力强、教学效果好的教师及时表扬;对评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在课后及时进行纠正。

4.授课教师教案要与课程表上内容一致,不得为听课随意调换授课内容,打乱正常教学秩序。

(三)评课要求:各县市区、市直各高中学校都要成立专门的评课小组,制定详细评课计划,层层开展评课活动,鼓励广大实验教师人人上好实验课、参评实验课,在学校掀起开展“进实验室,评实验课”活动的高潮。参评名单在县市区、学校公示后,于2017年3月31日前上报市教学仪器站。联系人:李锋。联系电话:2677866。

(四)评课时间:2017年4月上旬。

四、表彰奖励

根据《济宁市普通高中“进实验室,评实验课”活动课堂教学评价标准》(附件1)要求,对参评课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颁发市级荣誉证书。

附件:1.济宁市普通高中“进实验室,评实验课”活动课堂教学评价标准

2.济宁市普通高中“进实验室,评实验课”活

动评课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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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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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