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参保单位:
经研究,定于5月17日至6月18日,集中进行2021年度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申报办法仍按照《关于做好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济社保发〔2020〕2号)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1年5月6日
市直各参保单位:
经研究,定于5月17日至6月18日,集中进行2021年度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申报办法仍按照《关于做好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济社保发〔2020〕2号)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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