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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医保局就学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开展集中培训

2021/04/24 5.2k 阅读 439 点赞

医疗保障是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基金的使用安全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医疗保障制度的健康持续发展。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第一部行政法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2021年4月,济宁市医保局按照省医保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开展了以“宣传贯彻条例 加强基金监管”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系列活动。

4月23日,济宁市医保局召开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培训会。会议邀请省医保局、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市场监管局、市第一人民医院等领导、专家进行辅导授课。培训中,省医保局基金监管处四级调研员孟波就《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进行详细解读。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二级调研员谭旭东就严防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中的廉政风险开展警示教育。市市场监管局法规科科长、四级调研员周建国讲解了《行政处罚程序和流程》。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手术室护士长、副主任护师张霞讲解手术室医保基金使用管理业务知识。

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丰富,专业性强,对提升自身业务水平,更好地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工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医保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好《条例》,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宣传解读,引导全市协议定点医药机构、经办机构、参保人员了解掌握《条例》规定。全市医保基金监管人员要坚守执法红线,坚持秉公执法,做到有案必查、违规必究,争做《条例》的践行者和捍卫者,以实际行动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守护好参保人员的“看病钱”“救命钱”,为我市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各县(市、区)医保局分管负责人、行政执法人员、基金稽核人员;市医保局各科室负责人,市医保综合执法支队全体人员,市医保中心负责人、稽核科室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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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