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文件公告

关于转发《山东省电化教育馆关于组织教育部数字化学习支撑技术工程研究中心

2018/05/28 1.6w 阅读 440 点赞

济教电函【2018】5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电教站,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文教处电教科,市直各有关学校:

现将《山东省电化教育馆关于组织教育部数字化学习支撑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十三五”规划课题中期验收和指导的通知》(鲁教馆〔2018〕2号)转发给你们,请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课题学校和课题主持人认真准备迎验材料,按要求按时参加课题中期验收和指导,并做好以下事项。

一、受检查课题都要填报教育部数字化支撑工程研究中“十三五”课题中期报告(一式二份)和相关研究阶段性成果证明材料。

二、所有课题主持人均要到会(个别主持人因公出差的,可由课题核心研究人员代替),用PPT现场汇报5分钟研究情况并接受专家的咨询和提问。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中期检查的课题总课题组将直接给予撤项。

三、本次评估验收工作不收取费用,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会议统一安排。

四、现场汇报时间2018年4月17日全天(8:30-17:30),具体地点另行通知。我市负责协助省馆安排5个地市(济宁、菏泽、临沂、日照、枣庄)参加现场评估,请我市各课题单位珍惜机会,认真准备,确保完成好中期评估工作。请于4月4日前将参加现场汇报的人员以县市区为单位汇总(用电子表格按主持人姓名、单位、课题名称、电话顺序填报)后报市电教馆研究室。联系人:胡连德,联系电话:2651665,邮箱:78575501@qq.com。

附件:1.《山东省电化教育馆关于组织教育部数字化学习支撑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十三五”规划课题中期验收和指导的通知》(鲁教馆〔2018〕2号)

2.《关于组织开展教育部数字化学习支撑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十三五”规划课题中期验收和指导的通知》([2018]003号)

附件下载

济宁市电化教育馆

2018年3月1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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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