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教函[2016]42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直各学校:
现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学校运动场塑胶跑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鲁教厅办字〔2016〕44号)转发给你们,请转发至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并迅速按要求认真做好整治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各县市区各学校要以学生健康第一为原则,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迅速行动,会同环保、质检等部门,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治工作方案,迅速认真开展自查,及时整理相关数据资料,并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报告。
二、认真核查,严格把关,确保施工质量万无一失
(一)立即暂停学校在建和拟建的塑胶跑道,待国家公布相关标准后,再按照标准组织招标采购和施工。
(二)要主动联合环保、质检等部门,利用暑假期间对2014年以来新建的塑胶场地逐一进行排查,建立台账,对塑胶场地的原料生产、过程采购、安装施工、质量检查、监理验收等进行梳理、登记建档。对环保、质检等部门确认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塑胶场地,要立即进行铲除,并妥善合理安排学校的体育教学和大课间活动。
(三)各县市区和学校对校园足球场涉及人工草坪等体育艺术设施设备建设要严格把关,确保安全质量。
三、材料报送要求
以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为单位报送辖区内幼儿园、中小学校(含中职)排查和整治工作报告,排查和整治工作报告加盖单位印章后,于2016年8月18日前报送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并将电子稿发至邮箱:stwyk2314430@163.com。
联系人:张凤红,联系电话:2314430。
附件: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学校运动场塑胶跑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济宁市教育局
201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