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市人社局积极行动,主动作为,推动企业有序复工。
一、缓缴社会保险费,减轻企业负担。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社会保险费,总体不降低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二、释放政策红利,加大扶持力度。降低创业担保贷款门槛,申请贷款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人员数量占企业现有职工总数的比例由25%降至20%(100人以下的企业),100人以上的企业由15%降至10%,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为400万元,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加大稳岗力度,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阶段性延长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对受疫情影响坚持不裁员且正常发放工资的中小企业,其正在享受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阶段性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
三、优化服务方式,便利企业办事。市人社局大力推行“不见面服务”“容缺受理”服务方式,制定疫情防控期间人社便民服务政策措施清单,公布社会保障、就业创业、人事人才、劳动关系四大领域82项具体业务的办理方式、咨询电话,不断提高便民利企服务水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受理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在职培训补贴的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优先予以批准。多种形式缓解企业用工难题,推广应用网络招聘服务,畅通中小企业用人信息发布渠道,收集发布、定向推送企业需求信息。今年以来,共有551家招聘单位参与网络招聘,其中新注册招聘单位86家,提供就业岗位15814个,网络求职人才2294人次。
四、加强法规宣传,稳定劳动关系。出台《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制作了劳动关系“十问十答”,明确疫情期间劳动报酬、休息休假、争议调处等事项,通过微信、qq群广泛宣传,指导企业稳定职工队伍。鼓励企业与职工开展平等协商,通过协商薪酬、缩短工时,轮岗调休等形式稳定劳动关系。
(局政策法规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