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济宁北湖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直各学校,直属各单位:
根据《济宁市教育局关于评选济宁市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济教办函〔2011〕8号)精神,经层层推荐,认真评选,决定授予济宁市市中区教育教学研究中心等60个单位为“济宁市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陈宇等120位同志为“济宁市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特别是仪器供应管理部门和学校要增强责任意识,高度重视中小学实验室工作,努力提高实验教学水平,为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我市教育均衡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一一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