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文件公告

济宁市教育局关于表彰济宁市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2018/05/28 1.2w 阅读 302 点赞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济宁北湖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直各学校,直属各单位:

根据《济宁市教育局关于评选济宁市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济教办函〔2011〕8号)精神,经层层推荐,认真评选,决定授予济宁市市中区教育教学研究中心等60个单位为“济宁市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陈宇等120位同志为“济宁市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特别是仪器供应管理部门和学校要增强责任意识,高度重视中小学实验室工作,努力提高实验教学水平,为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我市教育均衡发展做出新贡献。

附件:1、济宁市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济宁市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一年十月八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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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