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济宁经开区人力资源部医保科组织区内7家公立医院、民营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深入学习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的第735号国务院令《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增强相关人员维护基金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监管,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各医疗机构负责人、业务科室负责人悉数参加。
会上,首先由医保科相关同志对《条例》进行宣讲,科室负责人从基金使用主体职责、监督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进行重点学习。随后,科室相关同志进行了以案释法,对辽宁省锦州市锦京医院欺诈骗保案、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坡春望医院欺诈骗保案、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七里坪镇中心卫生院国医堂曾某某欺诈骗保案、安徽省太和县骗保事件等近年来各地发生的欺诈骗保典型案件进行了深入剖析,并对常见的违规问题进行了讲解,给全体参会人员上了一堂极其深刻的警示教育课。

通过此次集中学习,大家纷纷表示对《条例》的内容领悟地更加透彻、更加全面。“这种以身边案例警示教育的方式,更让人触动和警醒,也让我们对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罚规定有了更直观的认知,进一步增强了法制意识。”参会人员表示,将尽快深入理解弄通悟透《条例》各项条款的内容,加强科室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同时,医院也将加强宣传,强化自我约束,严格遵守医保政策规定,提升医保基金的安全水平。
“《条例》是从国家层面对医保基金监管进行了规范,系统的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操作性很强。我们已经将《条例》纳入下一步宣传工作的重点内容,以提升医疗机构和老百姓的政策知晓度,增强全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意识。”医保科负责人表示,《条例》实行后,将严格按照相关办法开展基金使用、监管、管理工作,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同时将以案为鉴,立足医保工作实际,严格办事流程、不断织密制度之笼;提升防范意识,严厉打击监守自盗、欺诈骗保等行为,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