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教育教育动态

全市启动实施教育和卫生提升两个

2018/05/28 2.4k 阅读 193 点赞

 

 

    4月21日上午,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启动实施教育和卫生提升两个“三年行动计划”动员大会,对启动实施教育和卫生提升两个“三年行动计划”进行安排部署,动员全市上下大干3年,全力推动我市基础教育和医疗卫生整体水平进入全省前列。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平昌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傅明先主持。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李昌文,市委常委、副市长于永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心光,副市长吴霁雯,市政协副主席陈希忠出席。
    马平昌在讲话中指出,在“十三五”开局之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战决胜阶段的关键时期,市委、市政府决定启动实施教育和卫生提升两个“三年行动计划”。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两个“三年行动计划”是回应群众期盼要求的具体体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支撑我市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有力保障、有着坚实的基础条件,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上来,全力打好两个“三年行动计划”攻坚战,确保基础教育和医疗卫生整体水平实现大突破、大提升。
    马平昌强调,要大力实施基础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一要突出优化教育资源规划布局。要坚持规划布局引领,科学合理确定学校、幼儿园布点方案,保障教育布局与学龄人口规模变化和居住分布相适应。要严格执行学校幼儿园配套建设教育部门前置审核制度,在城市新区开发、旧城区成片改造时,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要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要坚持规划刚性约束,树立规划的权威性,制定学校规划建设监督问责办法。二要加快推进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坚持“特事特办、综合施策、用好存量、扩大增量”的原则,持续加大财政投入,扩增教育资源总量,确保在2017年前全面解决城镇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坚持补短板、兜网底、保基本的思路,全面推进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升级达标,确保2018年底全面完成改薄工程任务。着力提升县域内义务教育整体水平,今年底所有县市区都要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目标。三要深入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改革教育人事制度,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建立县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动态调控”机制,实行县级统筹、动态变化的教师聘任管理制度。完善考试招生制度,坚持“要素多元、形式多样、素质导向、程序科学”的原则,稳步推进我市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义务教育实施免试相对就近入学,高中学校实行指标生录取、综合录取、特长录取和推荐录取等多种方式。改革学校管理体制,以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为核心,推进管办评分离。创新办学机制,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多种形式兴办中小学校。四要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突出抓好教师业务素质建设,深入推进名师名校长工程,完善教师管理机制,大力开展“万名教师访万家”、“千校万家共建连心桥”等活动,不断提高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
    马平昌要求,要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两个“三年行动计划”落到实处。要严格落实责任,实行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量化任务、细化措施。要加大资金投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经费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大对上争取资金、市场融资力度。要从严督考问责,建立全程监管问责机制。要加强舆论引导,在全市上下形成尊师重教、尊医重卫、关心理解支持教育卫生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风尚。
    傅明先在主持会议时要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会议要求特别是马平昌书记讲话精神上来,确保两个“三年行动计划”稳步有序推进、尽快见到实效。要加快项目建设,落实责任分工,实行挂图作战,确保项目加快推进。要强化资金保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努力争取上级支持,积极探索市场化融资,严格资金监管。要严格督导考核,强化督查结果运用,确保两个“三年行动计划”扎实推进、圆满完成。
    市教育局局长、党委书记,市高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闫志强在表态发言时表示,市教育局将认真履行牵头部门综合协调职能,强化担当意识,狠抓工作落实,以实施精准扶贫为重要契机,以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为基础,以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为突破口,以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为内生动力,加快推进基础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人才支撑。
    会前,市政府与各县市区签订了教育和卫生重点工作《目标责任书》;会上,宣读了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济  宁市推进基础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济宁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市教育局、市卫计委、曲阜市、邹城市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通过济宁广播电视台影视频道向全市现场直播,市里在运河宾馆设主会场,各县市区、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和各乡镇(街道)设分会场。市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市直学校、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市解决大班额问题指挥部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任城区、高新区、太白湖新区部分学校负责人在市主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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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