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学仪器站,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仪器科,市直各学校:
为培养广大教师、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动手实践能力,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工作,经研究,定于2015年10月下旬举办济宁市第四届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分类
(一)范围:中、小学各学科(含综合实践活动及特殊教育,不含特殊教育康复训练器材)教学中使用的,由教师或学生自己设计制造的,在历届市级以上自制教具评选活动中未获奖的教具(不含纯计算机软件及声像资料)。
(二)分类:自制教具作品分教师作品、学生作品。按学段分小学作品、中学作品。
按所应用的领域划分为:1.小学:语文(XYW)、数学(XSX)、科学(XKX)、音乐(XYY)、美术(XMS)、体育(XTY)、综合实践活动(XZH);2.中学:语文(YW)、数学(SX)、科学(KX)、物理(WL)、化学(HX)、生物(SW)、地理(DL)、通用技术(TY)、信息技术(XX)、综合实践活动(ZH)、音乐(YY)、美术(MS)、体育(TY);3.其它(QT):特教(TJ)、外语(WY)、通用设备(TY)等。
二、评选条件
(一)教师作品
1.教学性。符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实验教学、提高师生的实践动手能力。
2.科学性。教具所示实验内容符合科学原理,体现科学知识和科学过程相统一的原则,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树立科学意识,掌握科学方法和实验操作技能。
3.创新性。教具设计新颖,构思巧妙,体现新的实验活动方式、方法和内容;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方面有创新和发展;在信息技术与传统实验的整合方面有创意。
4.启发性。引发学习兴趣和思考,适于探究式教学,有利于学生主动参与、互动、合作交流。
5.实用性。取材容易,结构简单,易于操作,性能稳定,安全可靠,造价低廉,外形美观,便于自制推广,有助于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二)学生作品
1.制作的教具与学习内容、实验内容协调一致,有利于培养创新精神、实践动手能力,有利于自主学习、合作交流。
2.符合科学原理,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掌握科学方法和实验操作技能,有利于树立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
3.设计构思巧妙,富有新颖性,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促进动脑动手。
4.取材容易,制作简单,使用安全,造价低廉,便于推广。
5.作品符合参与者的年龄层次、知识及能力水平,具有独立创作的真实性。
(三)优秀组织奖
1.参评单位在组织本地自制教具评选活动中,发动面广、深入,评选活动程序、方法严格规范。有组织开展自制教具评比活动的文件。
2.积极参加本届评选活动,参评组织工作有序,安全到位,善始善终。
3.在本届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
三、申报程序与时间要求
各县市区、市直学校要根据活动要求和评选条件,先进行初评。初评合格并公示后,填写《济宁市第四届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教师作品申报表》(见附件1)、《济宁市第四届优秀自制教具评选学生作品申报表》(见附件2)各一式三份。县市区申报的作品数量,教师作品不多于15件、学生作品不多于3件(其中,小学作品不应少于推荐作品的40%)。市直学校教师作品不多于4件、学生作品不多于2件。参加初评后的自制教具作品由各县市区、市直各学校连同作品申报表务于2015年9月30日前交市教学仪器供应站。联系人:李锋,赵怀金。联系电话:2677866。评选具体时间、地点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四、评选办法
1、根据初评教具的内容和数量,从济宁市中小学实验
室工作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组成全市第四届优秀自制教具评审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评选工作。
2、评选时,由参评教具的制作者本人对自制教具作品现场介绍,并进行演示,接受评委提问,时间限制10分钟内。不能在现场演示,且未向市评审委员会说明原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3、在现场操作、演示、专家评议的基础上,市评审委员会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分别占30%、40%、25%。
4、获奖作品按照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分别计入各参评单位团体总分。
五、表彰奖励
1、获一、二、三等奖的个人将颁发荣誉证书,给予全市通报表彰。
2、获团体总分前六名和优秀组织奖的参评单位将颁发荣誉证书,给予全市通报表彰。学生作品不计入团体总分。
3、获一等奖的部分优秀自制教具作品,将代表济宁市参加山东省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评选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市教学仪器供应站成立济宁市第四届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此项工作。各县市区、市直中小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早发动,抓好落实,确保取得优异的成绩。
济宁市教学仪器供应站
201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