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省级规范化学校建设与管理办法》(鲁教基字〔2008〕16号)和济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省市级规范化学校复评和第十二批市级规范化学校申报的通知》(济教基函〔2011〕3号)要求,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截止2011年底5年期满申报复评的市级规范化学校和申报的第十二批市级规范化学校开展了复评验收工作。根据专家组意见,拟确定济宁市霍家街小学总校等36所学校复评验收合格,济宁市第十五中学等41所学校通过市级规范化学校验收。按照程序,现将复评验收合格和第十二批验收通过学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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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