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人社字〔2014〕28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处,济宁太白湖新区党政办公室,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市局有关单位:
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按照省人社厅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2013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审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验范围
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
二、审验项目
审验项目包括:是否仍然符合设立的许可条件;许可服务项目业务开展情况;许可证登记事项变动及履行登记手续情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遵纪守法、诚信制度建设及诚信经营情况;投诉及处理情况。
三、提交材料
服务机构应提交的年度审验材料包括:《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审验报告书》(见附件,亦可到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2013年度工作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以及下步打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从业人员的二代身份证、职业资格证和劳动合同(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核准经营办公场地合法使用证明(属自有场地的提交场地产权证明,属租赁场地的提供不少于1年租赁期的租赁合同,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诚信管理制度。
四、工作步骤
年度审验工作分为材料报送、材料审查、现场查验和结果公布四个步骤进行。
(一)材料报送。材料报送包括书面材料和网上报审。
书面材料:驻任城区、济宁高新区、济宁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服务机构,书面材料报送市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驻其他县(市、区)的服务机构,书面材料报送驻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后,集中报送市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
网上报审:参加年度审验的服务机构,请登陆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网(www.sdrlzysc.cn),由“网上办公”栏目进入个人账户,选择“资质审批”栏目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检审批”项目进行网上报审。
报送时间:召开年度审验工作会议时再行通知。
(二)材料审查。市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组织人员对服务机构提交的年度审验材料进行书面审查。
(三)现场查验。结合书面材料审查情况,市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组织人员对全市服务机构进行实地查验。
(四)结果公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审验结果予以公布。对审验合格且有效期未满的服务机构,在其《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上标注“年检合格”并加盖公章;对审验合格但有效期已满的服务机构,依申请换发新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对审验不合格的服务机构,吊销并收回其《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禁止从事人力资源服务业务。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门人员靠上做好年度审验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严格按照标准条件做好材料初审把关等有关工作。
(二)各服务机构要认真做好审验准备,提供真实资料,填报准确信息,严禁弄虚作假、虚报瞒报,以审验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不断扩大业务规模、提高服务水平。
(三)申请注销或被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服务机构,应及时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交回许可机关。许可机关应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注销、吊销情况向社会公布。
联 系 人:姚曦
联系电话:2348672
电子邮箱:rsj2348672@163.com
201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