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教电函字【2011】2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电教中心(站),济宁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文教处、济宁北湖度假区社会事务事业部:
根据《济宁市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2009年全市启动了中小学计算机配备一期工程,共配备计算机24001台,2010年启动了配备二期工程,又配备计算机16000台,使我市中小学计算机拥有量有了大的提升。但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我市中小学学生用机和教师用机还差近4万台,配备任务仍很艰巨。为尽快达到《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相关要求,我市在前两年配备的基础上,今年继续推动计算机配备工作,实施中小学计算机配备三期工程。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2011年,学生计算机配备没有达到省办学条件标准的县市区要重点完成学生机的配备,使年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用机达到省定标准。学生机配备达标的县市区要转向教师机配备,力争两年内使教师用计算机达到省定标准。
二、配备方式
采取“集中招标,一年配备,分期付款”或“集中招标,一年配备,当年付款”两种方式进行配备,具体付款方式由各县市区自行决定。各县市区教育局可委托同级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招标,也可委托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统一招标,各县市区分别与中标公司签署合同。参与市统一招标的县市区,在招标后合同签订前,要将设备首付款汇至市政府采购中心。
三、资金来源
计算机配备三期工程所需资金,继续执行济宁市教育局、济宁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电教费和信息技术教育费管理使用的通知》(济教字【2009】7号)和济宁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加快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计算机配备的通知》(济教字【2009】8号),用足用好政策,多方筹措资金。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摸清底子,做好配备计划,完成配备任务,并于 3月15日前将《2011年县市区计算机配备计划表》(见附表)上报市电教馆。
济宁市电化教育馆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