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返还援企稳岗
No.1
政策内容:
对于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参保职工30人及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超过员工总人数的20%)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单位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No.2
提供材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
②《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企业稳岗返还资金申请报告
④企业上年度稳岗补贴使用说明及支出明细账(新申报企业无需提供)
⑤上年度《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No.3
办理方式:
全程网上申报。
1
符合条件企业通过“稳岗补贴实名制信息系统”提交申报材料。
_2
参保地县(市、区)人社局通过信息系统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条件企业名单后报市人社局。
_3
市人社局进行公示,并按规定拨付稳岗返还资金。
_No.4
咨询电话:
市 直:2343244
任城区:5661675
兖州区:3413037
曲阜市:4497331
泗水县:4229806
邹城市:5214725
微山县:8222434
鱼台县:6255355
金乡县:8723506
嘉祥县:6868952
汶上县:7217236
梁山县:7321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