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文件公告

济宁市中小学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结果公示

2018/05/28 1.2w 阅读 417 点赞

根据《济宁市教育局关于评选全市中小学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济教字〔2016〕94号)文件,在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推荐的基础上,我局组织专家对上报的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评审,拟确定济宁市任城区第二教育教学研究中心等60个单位为济宁市中小学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王建等120名教师为济宁市中小学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9月26日至9月30日。

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请书面反映至济宁市教学仪器站。联系人:何大源,联系电话:2650866。

附件:济宁市中小学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结果公示

2016年9月2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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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