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文件公告

济宁市教育局关于表彰体育卫生艺术与国防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报

2018/05/28 3.1k 阅读 204 点赞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直各学校:

近年来,我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与国防教育工作成绩显著。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不断开拓学校体育卫生艺术与国防教育工作新局面,经研究,决定授予济宁市第十五中学等151个学校“学校体卫艺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岳鹏等315位同志“学校体卫艺工作先进个人” 荣誉称号。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我市体卫艺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点击下载) 

               济宁市教育局               

2014年9月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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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