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10月31日起,济宁市将实行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其中一方户籍或工作所在地在济宁市行政区域内,且借款申请人在济宁市行政区域外其他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异地贷款,享受济宁市现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济宁新闻网讯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10月31日起,济宁市将实行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其中一方户籍或工作所在地在济宁市行政区域内,且借款申请人在济宁市行政区域外其他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异地贷款,享受济宁市现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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