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直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我市学校艺术教育的成果,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教体艺〔2014〕1号)的要求,决定举办全市第二届学校艺术节系列活动(以下简称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坚持育人为本,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对全市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以学校为基础,进一步推动农村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活动的开展,面向全体学生,培养中小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良好的艺术修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我市学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
二、活动主题
艺术节的主题:“中国梦少年梦---阳光下成长”。
艺术节活动要围绕主题,展现我市学生热爱党、热爱祖国、朝气蓬勃、勇于探索、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
三、项目与分组
(一)项目分类
分两大类8个项目。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校园剧(课本剧)和语言五个项目。其中器乐和舞蹈项目进行专场展演。
艺术作品类:绘画、书法(含篆刻)和摄影三个项目。其中书法艺术项目举办电视大赛。
具体要求见附件3。
(二)对象与分组
参加对象为全市所有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艺术专业)的在籍学生。分8个组别:
小学:小学甲组A、小学甲组B、小学乙组A、小学乙组B
初中:初中甲组、初中乙组
普通高中组:全市36所高中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组:全市所有中等职业学校
甲组指位于市、县政府驻地的城镇主城区学校,市直、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乙组指农村中小学校。A:小学1至3年级的学生; B:小学4至6年级的学生(五四学制为4至5年级的学生)。
四、时间安排
本届艺术节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2014年3月至2014年6月),基层学校开展活动阶段。主要内容:以学校为单位,制定切实可行方案,面向全体学生,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力求达到人人能展示,班班有精彩,校校有特色,让学生真正体验到艺术教育带给他们的快乐校园生活。
(二)第二阶段(2014年7月至2014年8月),县市区初赛阶段。主要内容:在学校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全县活动方案,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组织本县市区艺术节活动和比赛,农村学校与城镇主城区学校应当分组比赛,按照比赛分组及名额择优选拔、报送优秀节目。各县市区把活动方案、活动过程材料、优秀节目作品按时报送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市直学校要单独组织活动,并按要求报送。
(三)第三阶段(2014年9月至2014年12月),市级艺术节活动阶段。主要内容:
1.从各县市区报送的作品中,按组别、按项目、按比例评选出市级一、二、三等奖。
2.分别组织器乐和舞蹈项目的优秀节目专场展演。
3.举办济宁市学生书法艺术电视大赛。
4.选拔优秀作品直通济宁市第二届少儿春晚节目组,举办济宁市第二届少儿春节联欢晚会。
5.评选推荐部分优秀节目参加山东省比赛。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在开展艺术节活动时,要与艺术社团建设结合起来,以社团为单位,带动农村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强化学生艺术活动的普及性与覆盖面,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加大学生参与率,引导学生在参与活动中提升艺术素养。同时要加强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在艺术节的政策配套、活动组织、项目安排、评先树优、师资技能培训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与支持。
(二)节目数量、时间及报送要求:
报送数量:各县市区艺术表演类每项目每组别推荐20份,艺术作品类每项目每组别推荐30份。同一学校每项目不超过2份。
报送时间:艺术作品类于2014年8月15日前、艺术表演类于2014年9月6日前报送。
报送要求:
1、报送作品要分项目分组别填写节目汇总表(附件3),分袋装送,每袋附一汇总表。同时报送电子版。
2、艺术表演类报送光盘,光盘确认能够打开,光盘上要有节目信息,伴奏音乐为MP3格式。
3、艺术作品报送实物,按规定尺寸准备,无需装裱;艺术作品背面另附标签,注明所在县市区、学校名称、参加项目、组别、作者姓名、所在年级、指导教师姓名、联系电话。
六、奖项设立
1、本届艺术节活动按组别设以下奖项
(1)优秀组织奖:设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设优秀组织奖。
(2)精神风貌奖:奖励参加本届艺术节现场集中展演表现出色的学校。
(3)艺术表演奖:分声乐、器乐、舞蹈、校园剧(课本剧)、语言5个项目,按各组别数量的10%、20%、30%,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4)艺术作品奖:分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作品3个项目,按各组别数量的10%、20%、30%,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5)优秀创作奖:具有校园特色、符合学生特点的优秀原创节目给予优秀创作奖(报名时另请注明创作人)。
(6)先进个人奖:各组别一等奖项目或作品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和作品指导教师最多3人);为本届艺术节活动做出突出贡献的老师及各级教育部门组织者。
2、优秀组织奖和精神风貌奖的评选要求
(1)评选条件
优秀组织奖:成立组委会和工作班子,制订、下发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对基层活动给予支持、指导和检查,学生参与面广,体现活动的宗旨,活动经费落实,组织集中展演活动,过程材料详实,有活动总结。
精神风貌奖:树立正确观念,不弄虚作假,加强对参演学生的教育和管理,遵守纪律,服从安排,体现当代学生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
(2)评选办法
优秀组织奖和精神风貌奖由济宁市第二届学校艺术节组委会根据各县市区活动落实情况予以审定评选。
七、组织工作
市教育局成立全市第二届学校艺术节组委会(见附件1),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组委会,加强领导,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制订本单位活动实施方案,并做好集中展演活动的安全工作预案。各中小学校要由校长负责,落实本校有关活动的组织实施。
八、经费保障
济宁市第二届学校艺术节组委会举办的现场集中展演活动,所需经费由市教育局申请专项经费。各县市区要安排专项活动资金,严禁任何单位向学生收取任何活动经费。
济宁市教育局
201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