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济宁市城市排水管理处
宗旨和业务范围:为城市排水提供管理保障。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负责济宁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排水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河道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作业性维修和维护工作实行市场化运作模式);行使济宁市行政区内河道、排水、污水行政执法权;承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 所:山东省济宁市环城北路13号环卫办公楼4层
法定代表人:闫新元
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开办资金:6250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证书编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0800493954434N
内设科室:办公室、人事科、生产技术科、财务科、排水管理科、水质监测科、设备材料科7个科室。
人员编制:31人
二、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17年度,济宁市城市排水管理处在市住建局的领导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牢记使命,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
1、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关键少数”并向基层延伸,我处认真开展了推进“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活动的学习。
2、按照住建局要求,我处积极开展正风肃纪“比学赶创”活动,分别从“作风纪律整治、比学赶创、三公开四承诺、放管服、接受社会监督”五个方面进行了准备,通过这次活动,我处职工思想境界进一步提升、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彰显、实干担当精神进一步强化、工作执行能力进一步增强。
3、为了改善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积极开展社会救助,扶助弱势群体,促进公共福利事业的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处组织了“慈心一日捐”活动,积极号召全处职工进行募捐,共捐助现金2500元。
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市文明委决定,申报推荐评选2017年度省市级文明单位,我处按照济宁市精神文明委员会考核内容,逐一准备资料,积极申报2017年市级文明单位。
5、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及时回复网络问政,办结留言近100条,回复率100%。及时回复人大、政协、市长公开电话、住建局“马上就办”等问政信息,提高了群众对我处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充分展示了我处良好形象。
(二)开拓创新,城区河道呈现新面貌
河道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创建文明城的总体部署,以提升河道环境质量为着力点,加大工作力度,河道管理有了新突破。一是建立城区河道网格化管理机制。通过定标准、定人、定岗、定时、定责,实现“全覆盖,无缝隙,制度化,精细化”管理。二是开展卫生死角集中整治。组建突击队,对卫生死角逐一排查,发现一处,清理一处。城区河道河滩保洁面积约15万平方米,共清理垃圾约1300立方米;水面保洁面积约25万平方米,共清理垃圾约1050立方米。三是狠抓河道绿化工作。2017年苗木修剪整修20次,浇灌6次,施肥6次,打药12次,除枯约110余棵。在老运河浅滩种植麦冬草2千余方,小府河联络沟种植鸢尾、海兽花、茭白等5000余株。对老运河、越河种植的水生植物根据季节变化进行补植、修剪、浇灌,大大提高了水生植物的生长率。四是建立城区河道水源应急机制。老运河扬水站每日提水10小时以上保障城区河道的水源,升降顺河门橡胶坝72次、会通桥橡胶坝38次。
(三)勤奋进取,泵站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由我处负责筹建的城区污水提升泵站配套设施管网养护工程,总投资为1492.9万元,主要包括1#—4#污水提升泵站房屋及附属设施升级改造、泵站配电系统更新改造、泵站设备改造及维修、泵站自动化控制系统安装工程等施工项目。2016年完成了可研、立项、设计、施工、设备采购招标等工作,今年我处克服种种困难,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圆满完成各项施工任务,现已投入使用。经过改造,4座泵站整体形象有了很大的提升,一改原来老、旧、破的面貌,同时新增自动化控制系统,不仅为泵站安全运行提供了保障,而且大大提高了泵站的运行效率和安全系数。今年四座污水泵站共汇集提升污水6062.93万吨,完成计划的95.74%,实际能耗为42.80kwh/km3,累计节约电量181620kwh,折合电费381375.28元。
为保障泵站正常运行,完成疏通管道2800米,清挖检查井265座, 打捞检查井内垃圾180余m3。另一方面加大井盖管网巡查力度,全年共巡查管网1万余公里;加大与110、综合执法、其他窨井盖产权单位的联动机制,实行井盖统一管理,更换检查井盖35套,维修检查井170座,消除“马路黑洞”。 通过这些扎实有效的措施,管网淤塞状况大为好转,管网过水能力得到很大提高。
(四)严格执法,排水许可管理步入规范化
为强化排水许可管理工作,规范排水行为,针对沿街经营户向雨水口倾倒餐厨垃圾与其他垃圾、污水问题, 2017年1月向城区排水户发放了《关于开展济宁市城区“乱接、乱排、乱倒”整治活动的通告》,同时开展了排水许可督办工作。3月与任城区城市管理局、任城区综合执法局、任城区环保局、有关街道办事处联合开展查处雨水管网违法排污执法活动,主要查处未办理排水许可手续、私自将污水接入市政雨水管网的行为。9月联合中山公用水务对城区医院、酒店、饭店排水户进行排水许可查验,对未申领排水许可证的单位下发限期督办通知单,对不规范的排水设施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为杜绝城区排污管网水质超标而威胁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水质和我市水环境安全,对城区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重点排污企业集中下发了《关于加强排污入网单位污水排放管理的通知》,强调所有入网污水必须进行入网前的预处理,水质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要求,杜绝超标排污。对已办理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定期检测排水水质,每年两次随机抽取50家进行水质检测,并建立排水档案。截至目前共发放排水许可证34份,办理环评、接设审批手续32份。
(五)狠抓落实,工程建设有序推进
紧紧围绕“创建文明城市”,服务于河道治理,较好的完成了上级交给的任务:(1)运河路与胜利新村段的直排口封堵改造工程,完成顶管1100米,封堵市区河道排污口40余处;(2)老运河济安桥南污水管道迁移工作;(3)沿河安灯29盏、安装监控6处;(4)苏宁广场处府河东岸、解放路桥北府河东岸,河道人行道板铺设;(5)小洸河、小府河安装水质自动检测设备三处;(6)汽车北站院内水草、小府河上游“引水入城”段两岸杂草垃圾的清理。(7)后刘市场倒塌挡墙的维修工程。
(六)竭诚服务,市民畅享绿色出行
圆满完成济宁公共自行车系统扩容工程,增设了180个站点,购置5000辆自行车,涉及济宁中心城区及外围主要乡镇20个。今年6月,实现了济宁与兖州、梁山、邹城、鱼台、汶上、微山公共自行车系统通卡通行,通借通还,使济宁地区互通互联的总体规模达到875个站点,26100辆公共自行车,实现“一城五区五县市”的覆盖区域,使主城区周边区域的城市交通、环保综合效应、交通状况等得到极大改善。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中指出,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为让越来越多的市民加入到绿色出行的队伍中来,促进城市公共自行车项目健康、持续、创新发展,我市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不断升级,目前已实现在全省36个城市、全国100多个城市的联网;及时维修维护自行车,完好率达到93%;为方便市民,提升服务质量,调整了办卡时间,使得办卡全年无休,同时增设两处银行联办点(恒丰银行-济宁分行高新区金宇路与科苑路交界处西北角,恒丰银行-任城支行古槐路15号古槐广厦旁);新增自行车服务评价器,设立市民意见簿,增设投诉电话,创建文明服务窗口,群众的需求就是我们服务的目标。
二、取得的主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城区河道防汛工作顺利完成
我处牢固树立“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精神,周密部署,强化责任,组织过硬的防汛队伍,制定科学的防汛方案并进行演练。针对英华路积水严重,影响市民安全出行问题,5月初,对英华路泵站进行了维修和维护,对管道、泵池进行了清理,进一步修订完善了《积水点防汛排涝抢险预案》。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体干部职工时刻奋战在一线,确保城区河道安全度汛。
(二)创文明城工作圆满完成
我处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按照市住建局、市文明办的统一指导和部署,对照创建国家文明城市标准,通过“严管理,抓保洁,调活水,搞绿化,修设施,堵排口”等措施,圆满完成市创文明城工作。
(三)公共自行车环保效益明显
自2014年10月份开始,截止到2017年9月底,济宁城区办卡量已达23万余张(含兖州区)。2017年1月到9月累计骑行次数1450万次,估测骑行里程3625万公里,累计骑行节约燃油326万升,折合减排二氧化碳2561吨,低碳减排效益明显。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河道水源安全保障性不够,是影响河道水质的关键。
2、不文明现象(肆意便溺、河水涮洗、破坏河道设施等)在城区河道仍然十分突出,多年的各种宣传成效甚微。建议成立执法队伍巡视,对不文明现象采取相应的措施。
3、城区河道基础设施的完善配置不够,维护不够及时。建议加大投入力度,给市民创造良好的环境。
4、部分截污管网建设时间较早且管径较细,远远不能适应近年城市快速发展的需要,如:越河北岸截污管道(1992年)、小光河东岸截污管道(1993年)、老运河北岸截污管道(1994年)和小府河西岸中部支流管网(1998年),均已使用19年以上,中部管网(1998年)、光河路截污管道(1999年)、老运河南岸截污管道(2000年)、东部管网(2005年),现管网均已满负荷工作。
5、很多截污管网沿河道二滩铺设,维修、维护比较困难,雨雪天气极易出现河水倒灌或污水溢流;部分管道管径较小,导致管道堵塞淤积严重,同时疏通起来也比较困难;东部截污管网受洸府河水位及地势限制,雨季及主干管水位高时,六四农场农作物经常被淹。
6、建议尽快进行公共自行车系统专项规划,以科学指导今后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发展。
7、进一步加强项目合同资金保障,特别是各区(任城区、高新区、太白湖新区)合同资金及时归集,并列监管资金投入,使城区已具规模的公共自行车服务体系能够在资金保障下,继续良好运转。
8、建议财政列支保障公共自行车站点迁建资金,近两年,一些已建在用公共自行车站点为配合城市道路升级、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建项目需要,进行了迁移再建(目前已迁建站点30个),因站点迁建事宜为不可预见项,不在公共自行车BOT项目承包合同内,今后随着城建速度加快,公共自行车站点迁建量还将增加,建议财政列支公共自行车站点迁建费用,以保障相关工作的顺利。
9、强化监管工作保障,随着规模的扩大,公众服务要求的提高,设施的逐步老化,监管工作的跟进除了制度进一步完善,还需设置专属监管机构,增加人力,建立政府、企业、公众三个技术平台。
三、本年度资产损益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上年度结余386.20万元,本年度收入5989.31万元,其中,财政收入5989.31万元;本年度支出6329.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32.74万元。我单位本年度净资产为6944.17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了298.81万元。
四、济宁市城市排水管理处事业单位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人民政府有关政策制定。
第二条 单位名称:济宁市城市排水管理处。
第三条 单位住所:济宁市环城北路13号环卫办公楼4层
第四条 济宁市城市排水管理处是经济宁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额财政拨款的副县级事业单位,隶属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
第五条 单位设立、变更、注销,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章 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为城市排水提供管理保障。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负责济宁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排水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河道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作业性维修和维护工作实行市场化运作模式);行使济宁市行政区内河道、排水、污水行政执法权;承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从业誓词:本单位法人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不违背宗旨,不超越业务范围,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权利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
第三章 事业单位的组织机构及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按照济宁市编制委员会《关于建立济宁市污水净化公司的批复》(济编[1992]58号)文件要求建立济宁市污水净化公司,为副县级事业单位,1997年12月(按照济宁市编制委员会《关于济宁市污水净化公司更名及内部机构设置的批复》(济编[1997]81号)文件)更名为:济宁市城市排水管理处。设置办公室、人事科、生产技术科、财务科、排水管理科、水质监测科、设备材料科7个科室。
第九条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经济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登记,方取得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第十条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事业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责任人。
第四章 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第十一条 本单位具体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收入。
第十二条 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有关科室和个人。
第十四条 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五条 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六条 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 事业单位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办法
第十七条 本单位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事业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十九条 单位终止后的资产收归国家所有,并按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事业单位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条 事业单位章程由本单位修改,经举办单位同意,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审核后,方可生效。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事业单位章程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事业单位章程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