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政策文件公告

关于举办济宁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8/05/28 2.3k 阅读 84 点赞

                              济教仪字〔2017〕5号

各县市区教学仪器站,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教学仪器科,市直各学校:

实验教学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基本途径,是强化学生核心素养的重要抓手。为进一步提高全市中小学实验教师业务素质,充分发挥实验装备效益,鼓励中小学实验教师积极探索实验教学的新方法、新模式,经研究,定于2017年7月举办全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普通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通用技术及小学科学课。

二、评选条件及要求

(一)参评教师必须是相应学科的实验教师,有市级实验培训证书,教龄在2年以上。参评教师所在学校须是市级实验装备应用示范校、市级实验室建设规范化学校或正在申请创建的学校。

(二)参评实验课选题要新颖,要重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鼓励和提倡探究式实验教学。实验器材可以是常规的实验仪器、自制教具,鼓励采用数字化实验仪器,可辅助多媒体课件演示,单纯的多媒体演示实验课不属于本次评选范围。授课内容从该学期所任课教材内自选一节实验课,授课时间:小学35分钟、中学40分钟。

(三)参评实验课教学内容要制成视频格式的播放文件,以(MP4、MPEG、AVI)格式刻录光盘或U盘的形式上报。要保证制作质量,无声音或图像不清的不得上报参评。

(四)参评实验课文字材料要一式两份,一律用A4纸规格打印。填写相关表格不得有缺项。上报材料包括:①《济宁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申报表》(见附件1);②参评实验课教案;③参评实验课视频播放文件(MP4、MPEG、AVI格式)的光盘或者U盘;④《济宁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课记录》(见附件2);⑤身份证复印件。

(五)按《济宁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上报计划表》(见附件3)规定节数,及时推荐上报。

(六)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评选办法

(一)市教学仪器站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评实验课进行集中评审。市、县两级评委会成员都要具有本学科较高的理论水平、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指导能力,具有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二)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选、逐级申报的办法。各单位要参照《济宁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比标准》(见附件5),组织开展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审。申报材料中无评课记录、无县市区教育部门初评意见的不得申报。

(三)评选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有创新、探究式实验课优选”的原则,与新课程改革有机结合。

四、表彰奖励

本次评选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其获奖比例分别占参评实验课总数的15%、35%、30%。市教学仪器站将对获奖优质课进行通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县市区、市直各中小学学校要进一步提高对实验教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优质课评选活动,明确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广泛宣传。要深入基层,扎实工作,督促中小学校认真开展实验教学评课活动,鼓励教师上好每堂实验课,争创优质课、示范课。要督促学校在物力、财力、人力等方面为参评教师提供大力支持。

(二)严格程序,确保质量。市、县和学校要层层组织开展优质课评选活动。评选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努力做到政策、指标、条件、程序、结果“五公开”。加强对评选结果的监督,县市区和学校要进行公示,对弄虚作假、未按规定程序推荐参与评选的,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认真填写,按时上报。各单位要认真审查参评材料,填写《济宁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汇总表》(见附件4),请于2017年6月20日前将参评材料收齐汇总后报市教学仪器站。联系人:李锋,赵怀金。联系电话:2677866。具体评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济宁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申报表

  2.济宁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课记录

3.济宁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上报计划表

4.济宁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汇总表

5.济宁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比标准

(点击下载附件)

济宁市教学仪器供应站

2017年2月2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