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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公告

济宁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团队和师德模范评选的通知

2018/05/28 1.1w 阅读 382 点赞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济宁北湖新区社发局,市直各学校:

近年来,市教育局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了师德师风建设系列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起到了很好的引领和教育作用。为巩固活动成果,进一步弘扬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激励广大教师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认真履行人民教师崇高使命,营造敬业爱生、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推进我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评选表彰一批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团队和师德模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团队: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或内设处室、年级部、教研组。

(二)师德模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在职在岗教职员工。

二、评选名额

市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团队评选60名、师德模范评选100名。名额按1:1.5比例分配到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

三、评选条件

(一)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团队

1.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坚持长期开展群众性师德师风建设活动,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济宁市教师“十不准”规定。

2.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有计划、有方案、有措施,在开展师德建设活动的方式方法和制度建设上有创新、有成效,认真开展师德考核与监督工作。实行了师德师风承诺践诺制度,建立了教师师德师风档案。

3.团队成员职业道德素质普遍较高,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真正树立了“敬业爱生”、“无私奉献”、“乐教乐学”、“为人师表”四种精神。没有发生过严重违反师德规范的行为,学生、家长、社会评价高。

4.团队成员都能积极组织教师参加“万名教师访万家”活动,参与师德师风巡回报告、演讲或征文比赛等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或产生较好社会影响。

5.本校或本处(室组)教师发生过违反师德规范的行为的,取消评选资格。

(二)师德模范

1.爱国守法。政治方向明确,政治立场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无违法违规行为。

2.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和事业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对工作对教学高度负责,在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和重要贡献。

3.师生关系融洽。能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能够做到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位学生。特别是在转化后进学生、帮助困难学生、关爱留守儿童等方面成绩突出事迹感人,受到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4.立德树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德育为先,以身示范,德行教坛。能够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5.行为世范。能够自觉维护学校和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具有团队合作精神、集体主义意识和大局观念,尊重同事和家长,在师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6.主动学习。具有自觉学习的习惯,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学习和读书活动。主动探索教育教学规律,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学术风气端正,模范遵守学术道德规范。

7.引领示范。能够模范遵守《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济宁市教师“十不准”各项规定。带头参加师德承诺、师德师风报告、演讲比赛、教师家访等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对全市教师能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8.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至少一次为“优秀”。近三年师德考核均为“优秀”。

9.教师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取消其评选资格:从事有偿家教或在校外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以获取利益为目的介绍、暗示或强制学生接受家教或到培训机构培训;擅自给学生征订复习资料或推销学习资料及学习用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背学术规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的不端行为;在招生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聘、领导选拔任用、评优树先等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拉票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其他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四、评选程序及办法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根据本地实际,逐级开展师德先进评选工作。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严格按照分配名额,根据各学段学校处数和专任教师人数,确定市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团队、师德模范推荐人选,在本校、本县市区教育局网站逐级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

(三)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对推荐的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团队和师德模范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济宁教育网公示,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

五、提交材料要求

(一)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团队提交材料

1.《济宁市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团队推荐表》(见附件3)一式三份。

2.《济宁市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团队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5)一份。

3.近三年师德师风建设经验材料一份(4000字左右)。

4.团队集体或团队成员所获荣誉、表彰证书原件或文件原件(限报三件)。

(二)师德师风建设先进个人提交材料

1.《济宁市师德模范推荐表》(见附件4)一式三份;

2.《济宁市师德模范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6)一份;

3.个人师德师风工作总结一份(2000字左右);

4.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和师德考核表原件;

5.近三年来荣获的表彰证书原件(限报三件);

6.近三年参与师德师风活动的佐证材料原件(限报三件)。

上述材料请于7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教师教育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六、工作要求

(一)市教育局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团队、师德模范评选领导小组(见附件1),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认真做好遴选考核和评审推荐工作。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把评选过程作为树立典型、学习典型、宣传典型的良好机会,在全市教育系统掀起弘扬师德、塑造师魂,争当先进、学习先进的热潮,推动我市师德师风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推荐人选和团队的事迹要突出先进性、代表性、典型性和时代性。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在评选推荐人选时,要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公正推荐,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四)师德先进推荐工作要统筹考虑不同层次、类型学校,适当向农村教师或学校倾斜。

附件:1.济宁市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团队、师德模范评选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济宁市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团队、师德模范推荐名额分配表

3.济宁市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团队推荐单位基本情况汇总表

4.济宁市师德模范推荐名单汇总表

5.济宁市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团队推荐表

6.济宁市师德模范推荐表

附件下载

济宁市教育局

2013年6月1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下载: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