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单位带动效应,4月19日至22日,市仲裁院组织两个检查组,对山推股份、太阳纸业、迪尔集团等22家示范单位劳动争议基层调解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导。
检查组来到示范单位,与单位分管领导和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座谈,听取了示范单位预防调解工作汇报、介绍了市仲裁院今年开展用人单位劳动法律风险防控志愿服务活动的具体工作计划。现场检查了示范单位调解组织“三有”(有场所、设备、经费)、“四统一”(统一标牌、程序、制度、文书)方面的情况,填写了《检查验收评估表》。针对今年经济下行、企业压力较大的现状,检查组提出用人单位必须守住依法管理劳动关系的底线。各示范单位表示将进一步树立人本管理理念,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发挥调解组织作用,在化解劳资矛盾方面采取更有效的措施,共同为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供稿)